公告類別 | 招標公告 | 發布時間 | 2025-06-09 |
公告省份 | 廣東 | 公告城市 | |
報名開始時間 | 請 登錄 查看 | 報名結束時間 | 請 登錄 查看 |
投標截止時間 | 請 登錄 查看 | 開標時間 | 請 登錄 查看 |
公告編號 | 請 登錄 查看 | 招標文件 | 請 登錄 查看 |
代理機構 | 請 登錄 查看 | 招標單位 | 請 登錄 查看 |
詳細內容 |
項目編號:A01-440605-2025-0029-01-01 項目名稱:湖洲廣場商貿綜合樓施工 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發出時間:2025年06月09日 原定開標時間:2025年06月17日 一、答疑內容 ?? (1)問:本項目招標控制價(最高投標限價)金額為:¥146977675*0 元,為何招標人對公司業績和招標公告業績只設置2項4500萬元,并且僅僅要求承接過而且可以不要求竣工驗收的業績,這違反最基本的招標常識,難免讓人聯想是對一個僅僅有兩項4500萬元房建業績并且還未完工的投標單位量身定做而設置,起碼規定有基本施工經驗和已竣工驗收的越招標控制價*80%=11758.21萬元,最少起碼有一項承建并完成竣工驗收的1億元以上類似業績,才能更有利更有實力勝任此項目施工,建議招標人站在公平公正擇優對本項目負責任的基礎上,對投標人業績起碼要求1億元以上并已竣工業績。 本項目對公司業績要求過于低級(僅要求未完工的4500萬元建筑業績),并且對項目負責人業績無要求,而對于公司的業績項目獲獎和建造師的業績獲獎要求特別高,這對業績規模和獲獎的要求完全不對稱,既然要求公司業績需要3個國獎或9個省獎、項目負責人要求1個國獎或2個省獎,有這樣高水平的公司業績和項目負責人獲獎,怎么不可以設置竣工驗收過的并且匹配本項目規模的上1億元的施工業績?完全可以聯想量身定做單位僅僅只有4500萬元未竣工的建筑業績,而且其公司及建造師的業績獲獎并非真正的土建類建筑業績,估計是擦邊球的裝飾或其他山寨獎項。 建議招標人站在公平公正擇優對本項目負責任的基礎上,對投標人公司和項目負責人業績規模起碼要求已竣工驗收的1億元以上類似建筑施工總承包業績,并且業績獲獎應該為類似建筑施工土建總承包業績獲得的質量獎,請招標人考慮進行擇優選擇設置評分標準。 答:本項目的設定未違反相關招標規定,招標人已綜合考慮,按招標文件執行。 ? (2)1、招標文件要求的加蓋公章及法人章的掃描件是否可以加蓋電子公章及電子法人章? 2、委托代理人是否有要求? 3、資審要求業績能否與加分項業績共用同一項業績? 4、能否提供CAD版圖紙。 5、招標文件規定擬派人員需提供近期(自本招標項目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發出之日起往前順推 6 個月,即 2024 年11 月至2025年 4 月)為擬派項目負責人繳納社保資金的有效社保證明材料,以投標人(或其分支機構)所屬當地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掃描件為準。 根據住建部頒發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建市【2015】20 號)文件,第五章“監督管理”下,第三十八條“企業主要人員”,第 11 款中明確約定“上級公司、子公司、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其他單位繳納或個人繳納社會保險均不予認定,分公司繳納的社會保險可以予以認定。”請問繳納單位為企業分公司的社保證明材料是否為滿足本項目資格要求的社保材料? 關于分公司社保予以認定的證明文件查詢網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_2015年第15號國務院公報_中國政府網 (www.gov.cn)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5/content_2868873.htm 6、招標文件P140、143頁3.表后須附上述人員在佛山市建筑誠信評價體系管理平臺/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設與養護行業誠信管理平臺/佛山市城市軌道交通行業誠信管理系統登記的網頁打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適用于非供排水項目)。 問:因為本項目為房建項目,表內人員是否只需要在佛山市建筑誠信評價體系管理平臺系統登記的網頁打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即可? 7、招標文件P146頁要求提供近三年財務狀況,是否也是提供21-23年財務狀況表? 8、招標文件要去的信譽要求是否為招標文件附件八 企業信譽(信用)情況說明?如不是請明確投標人需提供那些材料。 9、招標文件P144-145頁要求提供附件四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業績情況表、附表五近年完成的項目獲獎情況表。 問:近年完成的項目是近三年完成的項目及獎項嗎? 10、招標文件P151頁附表十中小企業聲明函。 問:如投標單位非中小企業,附件十中小企業聲明函還需要提供嗎? 答:(1)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的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3.8.4的要求;(2)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的招標公告的其他依法應當載明的內容的第三點內容;(3)資審要求業績與評審的項業績可累計;(4)以系統中的圖紙為準;(5)可以;(6)可以,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的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10.14條款的第六點內容;(7)是;(8)是;(9)具體以資格條件和評審業績的內容為準;(10)可不提供。 二、澄清修改內容 無 三、其他說明 (1)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是對招標文件的規定、修改或補充,對于招標文件及其他函件內容相同(或相同性質)的內容應作修改或補充,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內容的也應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則后果自負。 (2)如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的內容與在此之前發出的招標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頭答復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的內容為準。 (3)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遞交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無改變。 (4)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共 5 頁,請投標人注意是否完整。
?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