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
項目編號 |
SWZC250628 |
項目名稱 |
**交工**所屬報廢車輛 |
資產類別 |
交通運輸工具 |
轉讓方名稱 |
**交工** |
標的名稱 |
**交工**所屬報廢車輛 |
交易機構名稱 |
**省公共資源(國有產權)** |
價款形式 |
金額 |
掛牌價格 |
1.85萬元(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5工作日 |
掛牌日期 |
2025-06-17 |
是否自動延期 |
是 |
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行了解相關要求規定,具有報廢車輛回收拆解資質,項目成交后依法依規辦理車輛報廢手續并為轉讓方出具車輛報廢證明,因受讓方原因不能報廢處置的由受讓方承擔一切損失與責任,車輛報廢涉及的國三補貼歸轉讓方所有。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被確定為受讓方的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并在《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產權**指定賬戶。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受讓方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和交易費用后3日內辦理車輛交接手續,完成車輛處置相關事項,過程中涉及所有費用由受讓方承擔,與轉讓方無關。逾期不辦理的,受讓方應支付由此產生的費用,并承擔本標的物可能發生的損毀、滅失等后果。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本次轉讓為按標的現狀交接,受讓方同意按照標的資產現有狀況接收標的;如公告明細與標的實物現狀不一致的,以現場實物為準;受讓方不得就由此產生的損失和風險向轉讓方及**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主張,一切后果和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5、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了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資產轉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受讓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退還轉讓標的,否則將視為違約;非因轉讓方原因所引發的風險因素,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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