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負責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在其他企業擔任**。
(4)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此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5)其他
①□ 自 / 年 月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②□ 自 / 年 月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③□ 自 / 年 月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④□ 自 / 年 月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
⑤□ 自 / 年 月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沒有被**生效裁判認定存在違約情形的。
(6)? 投標人為擬派項目負責人繳納的養老保險(時間要求:2025年 04 月-2025年 06 月內任意一個月,其他要求:應載明繳費單位名稱、姓名、繳費時間,并蓋有**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不能提供養老保險繳納證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軍事管理、事業單位等的人員、須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退休人員(不超過65歲)提供退休證明以及勞務關系證明(如勞務合同等)。
3.4 業績要求
是否有此類要求:□是 ?否
(1)□投標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標公告發布之日止。以竣工驗收證明資料中載明的竣工驗收日期為準。
(2)□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標公告發布之日止。以竣工驗收證明資料中載明的竣工驗收日期為準。
注:項目負責人承擔的類似工程不是投標人承擔的工程,不予認可;有項目負責人變更情形的,不予認可;未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擔的類似工程,不予認可。
3.5信譽要求:投標截止時,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建設工程招標網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2)在**住房和**官網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曝光僅限以下行為: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為,有相關部門正式公文證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滿的除外。
3.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注:3.3(4)、3.3(5)、3.3(6)、3.5、3.6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3.7本次招標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8其他要求
3.8.1、擬選派項目負責人不得擔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如經查實投標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違反招標文件在建工程有關規定,將按弄虛作假違法行為限制投標人參加我市招投標活動 3—6 個月,同時限制項目負責人參加我市招投標活動 1 年,并報有關主管部門扣減企業誠信分。
3.8.2、投標保證金采用信用承諾制。
3.8.3、信用要求:①根據**[2018]23 號文規定,經查詢,未列為聯合懲戒對象的,未被限制投標的。②未被**安全生產委員會通報停止投標資格的。
3.8.4、投標人應自行在**公共資源交易網下載本工程招標文件、招標控制價、招標答疑、圖紙等資料,下載時間在招標公告發布的同時開始,請各投標人自行關注,否則,引起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8.5、本項目由**住建局履行招投標活動監督管理職能,**:**。
3.8.6、本次施工招標共有三個標段,投標人可以同時參加三個標段的投標,但同一個投標人最多只能中其中一個標段,若某投標人在前面標段為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則在后面的標段不參與評審。評標、定標均按照**2025年度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標段、二標段、三標段的順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