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類別 | 招標公告 | 發布時間 | 2025-07-07 |
公告省份 | 江蘇 | 公告城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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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
吳江大道與江城大道交叉口改造工程施工監理項目JCK-JL標段施工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吳江大道與江城大道交叉口改造工程已由蘇州市吳江區數據局以吳數據審發〔2025〕20號、項目代碼:2501-320509-89-01-421599批準建設,初步設計已由蘇州市吳江區數據局以吳數據審發〔2025〕94號批準,項目業主為蘇州市吳江區交通運輸局,代建單位為蘇州市吳江區交通工程建設處,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 招標人為蘇州市吳江區交通工程建設處。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 招標代理(異議聯系人):蘇州建蘇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蘇州市吳江區恒業站前廣場131幢1201室 聯系人:陳留群、周娟 電? 話:13913079664、0512-63368621 E-mail:674138418@qq.com ? 行政監督:吳江區交通運輸局 地址:蘇州市吳江區松陵鎮交通路 3265 號 郵編:215000 電話:0512-63425411 8.其他 (1)本次招標采用國內公開招標、資格后審,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具體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 (2)招標人不統一組織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和投標預備會,投標人可自行調查,如需招標人協助,請提前通知,招標人將給予協助。 (3)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組織制定了《公路工程標準施工監理招標文件》(2018 版)(本專用本中簡稱《監理范本》,已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交通運輸部公告 2018年第25號,自2018年05月01日起施行)。本招標文件是根據《監理范本》,并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編制的項目專用本。凡《監理范本》與項目專用本不一致處以項目專用本為準,專用本未對《監理范本》進行補充、完善、修改和說明的,以《監理范本》為準。 (4)本項目采用雙信封全流程電子招投標,投標人開標時不需要提交紙質的投標文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電子版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前上傳至電子交易平臺本項目相應的標段中,本項目預約開始時間為 2025年07月07日17時00分,預約截止時間為2025年07月30日9時30分,投標文件的解密在投標文件上傳截止時間之后進行。 投標文件上傳截止時間為:2025 年07月30日 9時30分; 投標文件解密截止時間為:2025 年07月30日10時30分。 定于上述投標文件上傳截止的同一時間(同投標截止時間、預約截止時間)在蘇州市吳江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開標室(地址:蘇州市吳江區開平路 998 號,吳江大廈東側),對收到的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公開電子開標。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文件解密截止時間前完成相應標段投標文件的解密。因投標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標文件上傳或解密失敗,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確定通過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的投標人(即入圍第二個信封開標的投標人)后,招標人(招標代理)對第二個信封電子投標文件進行批量解密。 (5)未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申請人應及時注冊建立信用檔案。 (6)網上預約資料應確保真實,否則由此帶來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投標申請人網上預約中若對系統操作有咨詢事宜,可聯系江蘇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聯系電話 400-6666-101。 (7)投標申請人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內容的備案或更新,應遵照《省交通運輸廳關于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有關功能使用要求和從業單位信息備案規則的公告》蘇交建〔2015〕25號、關于對《關于開展交通建設市場從業單位業績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補充通告》的補充說明的要求:審核通過的企業備案信息將在“江蘇交通”門戶網站信息系統公示欄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從業企業制作投標報表時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間的備案信息。 (8)資格條件與評標辦法所涉內容及其證明材料(除特別說明外)應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備案(包括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基本賬戶信息、資質信息、投標人及擬派人員業績、擬派人員職稱及相關執業資格證書信息等)并在電子投標文件中生成《投標報表》,根據江蘇省交通運輸廳《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進一步明確公路水運項目招投標和信用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蘇交建〔2020〕5號文)及相關文件要求,投標人采用“廳建設市場信用系統”編制生成的《投標報表》作為投標文件中資格審查和評標資料。若《投標報表》無法完整體現相關信息數據,投標人應按照《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蘇交規〔2024〕6號)第三十三條規定提供相關網頁截圖作為補充證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圖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圖未能有效證明的,則不予認定。投標人還須保證所提供的網頁截圖與相關系統查詢內容保持一致,否則補充證明材料無效。《投標報表》中的相關信息已能完整體現其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審查條件或評標辦法中相關評分項目的,無需重復提交補充證明材料。 (9)請各投標人自行到“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49***04*7:15194/OP/login.aspx)及時下載招標補遺書或澄清(若有),招標人不另行通知。投標人未留意該補遺書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2025 年07月0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