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段編號: | ZH533400202500002001001 |
標段名稱: | 瀾滄江烏弄龍水電站移民安置實施階段資金清理及檔案整理技術服務項目(二次) |
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 | 2025-06-14 17:30 |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 2025-06-30 09:00 |
開標地點: | 第一開標室(州本級) |
開標方式: | 網上智能開標 |
標段合同估算價: | 400 萬元 |
本次招標內容: | 依據國家及云南省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標準,各階段審定的設計文件以及實施過程中的相關批文和計劃等,對照審定的可研概算項目和費用,對烏弄龍水電站移民安置資金進行全面清理,完成實際使用資金梳理、后續使用資金梳理、資金兌付資料查漏補缺、資金問題梳理、編制資金清理報告等工作內容,滿足移民安置專項驗收和業主方要求。
依據國家及云南省頒布的有關檔案整理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標準,對烏弄龍水電站德欽縣、維西縣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工作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檔案,進行全面系統整理,滿足移民安置檔案建立和管理專項驗收,滿足業主方要求,并協助配合維西、德欽兩縣完成烏弄龍水電站移民安置相關事項交接工作。 |
項目現場的具體位置和周邊環境: | 無 |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 是 |
聯合體要求: | 1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若為聯合體,則聯合體牽頭人須為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的設計單位。
2聯合體各方成員應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成員。聯合體各方成員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與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進行投標。
3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本項目進行投標。 |
資質要求: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
項目負責人資格: | (1)擬任項目總負責人要求:擬派本項目的總負責人應具有高級工程師以上職稱,注冊水利水電工程專業,須為本單位人員,并提供項目總負責人3個月以上本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
(2)擬任項目設計負責人要求:擬派本項目的設計負責人應具有高級工程師以上職稱,注冊水利水電工程專業,須為本單位人員,并提供項目設計負責人3個月以上本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項目設計負責人可以跟項目總負責人是同一人)。
(3)擬任項目財務負責人:擬派本項目的財務負責人具備國家注冊會計師資格。擬派人員應為本單位人員,并提供項目財務負責人3個月以上本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 |
業績要求: | (1)設計類業績:2021年至今具備1個類似業績,類似業績是指:承擔過的概算金額在5億元以上的類似業績;
(2)財務類業績:2021年至今具備1個類似業績,類似業績是指:承擔過的概算金額在1億元以上的類似業績。
業績證明材料為: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或加蓋企業公章的成果報告掃描件或成果報告的批復意見掃描件。 |
其他: | 1擬派往本項目的項目組成人員要求:
(1)設計團隊組成人員要求:擬派本項目的設計團隊其他人員含各階段各專業不得少于10人,其中國家注冊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資格不少于2人,駐場人員(含項目負責人)不得少于6人;并提供項目組其他成員3個月以上本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
(2)財務團隊組成人員要求:擬派本項目的財務團隊其他人員含各階段各專業不得少于5人,其中國家注冊會計師資格不少于2人,駐場人員(含項目負責人)不得少于4人;并提供項目組其他成員3個月以上本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
2財務要求:提供2021年-2023年的審計報告和經非本單位專業審計機構審計并加蓋審計章的財務報表(由牽頭人提供);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4信譽要求:投標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等無訴訟及仲裁情況、無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不良行為記錄、無商業賄賂等情況,未因不良紀錄被行政主管部門停止的投標資格。否則評審將不予通過; |
是否繳納保證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