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條件 |
出租底價 |
124197元/年 |
出租面積(㎡) |
116.93 |
租賃期 |
5年 |
起租日 |
租賃房屋實際交付之日 |
免租期 |
2個月,自交付之日起2個月 |
租金支付要求 |
一** 先付后用 |
租金調整方式 |
**,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礎上遞增3%,直至租賃期滿 |
履約保證金支付要求 |
首年3個月租金 |
水電氣物業費等費用的約定 |
目前水為**/噸,**/度,物業費為**/月/㎡(含公共能耗費) |
出租用途要求 |
主要用于經營水果店、**、**、**、24小時**、**、**、**、**ATM機、健身房、**等與日常生活相關業態;不得經營**、電子游藝廳、**、棋牌、游樂園等室內娛樂活動項目或存有消防安全隱患的經營項目;不得開設住宅式的長租公寓、足浴等休閑相關的經營項目;不得開設中式**、**等有油煙、起油鍋的各類業態;不得開設**、五金修配加工等業態;不得開設機動車輛維修、保養、清洗;不得經營殯葬項目;不得用于從事產生環境污染或擾民項目;不得從事易燃易爆物品經營項目;不得用作危化品的儲存倉庫;不得使用、存放液化燃氣瓶;不得用作車間生產等。 |
是否允許裝修改造 |
以《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為準 |
與出租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本項目經依法展示后舉行,標的以現場實物展示為準,意向承租方應當詳細閱讀**涉及披露內容,有責任自行了解標的的狀況,認真進行現場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請并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標的的現場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自愿承擔一切交易風險。
2、意向承租方須書面承諾:
(1)同意在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攜帶報名時上傳的主體資格證明等相關文件原件至**完成現場確認和簽署《成交通知書》、《房屋租賃合同》;并在《成交通知書》、《房屋租賃合同》簽署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指定賬戶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交易服務費、履約保證金、裝修保證金(首年租金3個月)和交易服務費等交易資金(以到賬時間為準)。
(2)同意**經出租方申請之日起3工作日內將承租方已交納的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裝修保證金全部劃轉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3)已知悉并同意:出租方保證租賃房屋產權無爭議,如承租方在**開展經營活動前須取得**有關部門批準必要的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等(如法律、法規要求),出租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相關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應按照該等執照、批準證等證書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出租方對于承租方辦理**有關部門批準的執照、批準證書或工商、稅務登記相關的各種審批、手續等不作任何保證、不承擔任何責任;如由于出租方提供的資料和租賃房屋現狀原因導致承租方不能通過相關登記、審批等手續的,承租方承諾且同意不就此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索賠。
出租方對于租賃業態的要求僅系按照整體經營目標設定,不構成出租方對于滿足該業態的任何實質或預期承諾。意向承租方須在承租前自行對租賃房屋進行全面了解,并對其經營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定進行充分自核。意向承租方參與競價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不能獲得經營開設審批(包括房屋規劃用途和房屋既有結構、設計等因素在內),或后續因為政策變化導致無法繼續開設的各項經營風險,意向承租方承諾自行獨立承擔,出租方不對無法履行、投入成本、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4)已知悉并同意:承租方使用房屋租賃合同范圍內的商業用房,應嚴格遵守房屋租賃合同條款第二條租賃用途,不得單方面改變經營業態,也不得對所租賃的房屋進行轉租,否則出租方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后,①承租方在該物業注冊成立**的,承租方須**100%控股股東, 若承租方是**制法人的,承租方的**須同時擔任**的**;若承租方是自然人的,承租方須同時擔任**;②承租方在該物業注冊個體工商戶的,承租方須為經營者本人,確認并遵守該房屋租賃合同的全部約定。《房屋租賃合同》中確定的承租方權利義務在**或個體工商戶成立后全部由**或個體工商戶承擔,出租方、承租方及承租方注冊變更后的**或個體工商戶三方應該及時簽署相應的變更協議,承租方作為《房屋租賃合同》的擔保人,對**或個體工商戶在《房屋租賃合同》項下的全部責任和義務承擔連帶責任擔保。擔保范圍**或個體工商戶因《房屋租賃合同》項下產生的對出租方所有的義務與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各種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出租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派費用、執行費用等)、因**或個體工商戶違約而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擔保期限為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租賃合同期滿后三年止。如**或個體工商戶拒絕確認的,則出租方有權立即解除該合同,收回房屋,并采取斷水、斷電等措施,追究承租方違約責任。
(5)承租方在**開展及**前,應向**主管部門取得所有必要的執照、批準或許可證等,自行辦理相關的許可證及相關登記文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承租方應確保該執照、批準或許可證在租賃期限內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該執照、批準或許可證的規定。承租方承諾對上述物業權證證載的地類用途和**現狀、**充分了解,如因**證載的地類(用途)和租賃用途不一致而導致未取得前述執照、批準或許可證的,所有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承租方應確保該執照、批準或許可證在租賃期限內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該執照、批準或許可證的規定。
(6)本次租賃房屋質量、具體位置、現有**、房屋面積和土地面積、門窗、水電表等以現場實際為準,交付按移交時現狀進行,不**、裝飾物、構筑物的完好。
(7)已知悉并同意:如在**,**要求拆遷拆除租賃房屋的,承租方須無條件完全同意,且不屬于出租方違約,并不得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8)已知悉并同意:承租方從事的各項活動均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經營不符合環保要求、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經營項目。承租方應遵守當地**有關物業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租賃期限內,在未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批準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用途。
(9)已知悉并同意:本次招租房屋交割前所涉及標的拖欠的各種費用(不限于物業服務費、水電費等)由出租方承擔。意向承租方需在提出承租申請前自行了解標的配套用房水電情況。租賃期滿、完成交房后才能辦理退房屋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手續。
(10)已知悉并同意:承租方承租后未滿6個月的,承租方不得提出退租。滿6個月后,承租方因自身原因可向出租方提出書面退租申請,經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實施,承租方**出租方簽訂《終止房屋租賃合同書》。同時,承租方須向出租方支付以當年租金計算的2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租金按實結算。
(11)已知悉并同意:裝修保證金不能沖抵租金、物業服務費、水電費等費用,僅作為約束承租方進行規范裝修的保證,裝修完畢經出租方與物業**驗收合格后無息退還。如承租方出現違法違規裝修的,裝修保證金優先用于抵扣對出租方造成的損失,不足部分由承租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12)已知悉并同意:租賃期限內的物業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租賃房屋交房時,承租方應向出租方委托的物業管理**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租賃房屋2025年度物業費為**/月/㎡(含公共能耗費);租賃期限內,如有調整物業費(能耗費)的,按調整后物業收費標準執行。**產生**、電、物業服務等各項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自行按時向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繳納,水電費價格暫按人才公寓現有價格執行(目前水為**/噸,**/度,每月抄表收費),如有調整按調整價格執行。承租方安裝廣告牌、標示標牌、空調等**的,需首先向出租方報備同意,服從物業管理規定,不得影響毗鄰物業和他人正常生活、經營;**或行業部門如有要求須辦理審批或備案等手續的,需遵照執行。
(13)已知悉并同意:承租方與出租方的權利義務以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賃合同》(樣本)為準。
4、房屋的交接:
本次房屋租賃權的交接,在出租方與承租方之間進行。具體如下:
(1) 承租方按約付清交易服務費、履約保證金、裝修保證金、首期租金后,由出租方通知承租方并將租賃房屋交付給承租方,承租方應在出租方通知的期限內與出租方辦理交付手續。交付按移交時的現狀進行,出租方和承租方于房屋交付之日分別派代表進行確認,并共同在移交標的物接受確認單上簽字。出租方將租賃房屋交付給承租方即視為租賃房屋交接完畢。
(2)如承租方逾期付款,出租方有權延期交房,但租期不作順延。
(3)交付按移交時現狀進行,不**、裝飾物的完好。
5、違約責任:
(1)承租方未能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完成現場確認和簽署《成交通知書》、《房屋租賃合同》、的,視承租方違約,承租方已付的交易資金不予退還,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2)若承租方故意隱瞞或提供虛假資料,**將取消其成交資格,不予退還承租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證金。
(3)承租方未能按上述約定足額支付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裝修保證金、交易服務費等交易資金,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應按逾期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30天的,視為承租方根本違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及相關附件等文件,承租方已付的交易資金(不限于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裝修保證金、交易服務費等)不予返還,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具體違約責任以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賃合同》及相關附件為準。
6、本項目承租方須按以下標準支付交易服務費:
(1)若本次交易標的租金高于出租底價成交的,承租方須支付按首年一個月租金計取的交易服務費。
(2)若本次交易標的租金以出租底價成交的,承租方須支付按首年半個月租金計取的交易服務費。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境內合法注冊和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踏勘安排 |
展示時間 |
信息披露截止日前2個工作日 |
展示地點 |
標的現場所在地 |
聯系人 |
** |
聯系電話 |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交納交易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50000 元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時前交納(以到賬時間為準) |
處置方式 |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一情況時,意向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先用于補償**的各項服務費,剩余部分作為對出租方的經濟補償金,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有權按照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請材料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承租申請的;
(2)產生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競價期間均不報價的;
(3)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約定簽署《房屋租賃合同》或未按約定支付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裝修保證金和交易服務費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
(5)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情形的。
2、《房屋租賃合同》簽署當日,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依次沖抵交易服務費、履約保證金、裝修保證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確定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證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確定承租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以劃出時間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