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承租方須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在“**”**沒有不良記錄。
(3)意向承租方須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且無犯罪記錄及違法違約行為。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標的后**經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業務。
(5)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6)意向承租方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承租本項目的能力。
(7)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資信及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破產、財產被接管等情形。
(8)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承租房屋用途。
(9)租賃期間,承租方承擔該房屋發生**、電、氣、有線電視、電話、網絡等使用費用、物業管理**公攤水電費等。
(10)承租方可以對租賃房屋在約定用途范圍內進行簡單裝修裝飾,但裝修方案需嚴格遵守相關消防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擅自改動房屋承重結構和拆改室內設施,不得改變、損害、影響租賃房屋主體結構等對**重大影響行為。如裝修方案按規定需報有關部門審批的,還應由承租方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租賃合同因期限屆滿等原因終止或提前解除的,承租人須按出租人要求恢復原狀或無償移交至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