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ZC25JX11017505 | ||
項目名稱: | **園建設項目一批工程建筑石料用粉砂巖處置(3) | ||
標的名稱: | **園建設項目一批工程建筑石料用粉砂巖處置(3),掛牌價206,74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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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滿日: ** | ||
延期處理方式: | 無 | ||
項目簡介: | 詳見附件(請下載) 【保證金賬戶】意向受讓方須按要求交納全額交易保證金至以下賬戶(以實際到賬時間為準): 戶 名:**產權經紀服務有限公司 賬 號:** 開戶行:**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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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掛牌轉讓的重大事項揭示及瑕疵見**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編號為“ 饒**評字[2025]**”資產評估報告書。 2、標的規格、質量、數量、狀況、性能等均以現狀轉讓,轉讓方提供的有關材料及說明僅供競買人參考,具體交付資產以交付時現狀為準。競買人應認真咨詢、看樣、核實,明確本次轉讓標的的現狀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請競買人在拍賣前到標的物所在地了解、勘查。競買人一旦參加競買,無論是否實地看樣,都視為對本拍賣標的物實物現狀的確認,即視為對拍賣標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賣標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受讓方一經應價、報價,即表明受讓方完全接受標的現狀,競買成交后受讓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履行相應款項的繳納、文件的簽署等應承擔的相應義務。轉讓方與**對本次拍賣標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物的規格、數量(重量)、成份、質量、等級、顏色等),成交后所有風險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4、拍賣成交后,受讓方須在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成交價款及相關費用,受讓方還需繳納5萬元作為標的清轉運履約保證金(受讓方完成標的清轉運工作,經轉讓方驗收合格后不計息退還)。若受讓方未按規定如期付款則視為違約,已交保證金不予退回,并取消受讓方資格,一切損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5、受讓方付清應付款項后,7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并就地按現狀交付標的。 6、標的自交付之日起,有關標的的一切風險歸于受讓方,標的出現遺失、失竊、滅失等情況,由受讓方自行承擔損失。 7、標的的清轉運由受讓方負責,清轉運過程中所涉及的法律責任、經濟責任、環保責任、安全責任全部由受讓方承擔。清轉運過程中產生的所有的稅、費全部由受讓方承擔。標的清轉運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個月(如遇氣候原因,可以適當順延)。逾期不能完成標的清轉運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在清轉運過程中,應全程接受轉讓方的監督。 8、拍賣成交后,拍賣傭金及產權交易服務費由受讓方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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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讓方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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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交易方式: 掛牌期滿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按要求交納了交易保證金,則采取協議方式交易,直接確定其為受讓方,該受讓方應按照本公告要求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且交易價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掛牌底價;如有兩名以上(含兩名)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按要求報名且交納了交易保證金,則采用無保留價的增價拍賣方式確定受讓方。 價款支付方式: 拍賣成交后,受讓方須在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成交價款付**公共資源交易**指定賬戶實行進場結算。**公共資源交易**在收到轉讓方提交的書面轉款申請及標的完成交接證明文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成交價款無息轉付給轉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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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詳情咨詢:** 聯系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