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標人資質條件:
(1)具備\及以上資質;
(2)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系已在投標人單位注冊并具備\資格。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1)投標人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實施能力;
(2)必須是球墨鑄鐵管生產廠家;
3.4 業績要求
是否有此類要求:□是 ?否
3.5信譽要求:投標截止時,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建設工程招標網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2)在**住房和**官網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曝光僅限以下行為: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為,有相關部門正式公文證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滿的除外。
3.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注:3.5、3.6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3.7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